一、“最美家庭”在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文明礼让、睦邻友善、守望相助,事迹模范、故事感人、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中评选。
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没有制定统一的评选标准,没有设定严格的参与条件,只要家庭有意愿、有热情,都可以参与其中,只要是在弘扬家庭美德、体现文明风尚、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、精神感人的家庭都可以参加“最美家庭”评选。
二、各类“贤惠之星”从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,弘扬美德,充分展现“慈母”“贤妻”“孝女”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阳女性中评选。
1、慈母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慈爱晚辈、无私养育,善待亲朋、和睦相处,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“避风港”。
2、贤妻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夫妻恩爱、患难与共,孝敬老人、贤惠善良,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“催化剂”。
3、孝女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长辈、知义明礼,努力工作、积极进取,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“主心骨”。
三、申报方式
申报“最美家庭”和各类“贤惠之星”(慈母之星、贤妻之星、孝女之星)需均推荐材料纸制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:⑴需填写被推荐人(家庭)登记表,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;⑵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、家庭故事;⑶①个人提供: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(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,象素不能少于360×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),五寸彩色工作、生活照片各1张(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,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);②家庭提供:反映家庭幸福生活、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(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,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)。
“最美家庭”推荐材料于3月20日前由各级妇女送市妇联宣传部;各类“贤惠之星”推荐材料于3月20日——5月30日由各级妇女组织送市妇联宣传部。
附件:最美家庭及贤惠之星的推荐表